主要职责
(一)在上级妇女组织及医院党委领导下,积极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;团结广大妇女努力做好本职工作,优质、高效地完成各项任务。
(二)在医院妇委会的领导下,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,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。
(三)贯彻执行上级妇联组织及医院妇女大会或妇女代表大会决议,完成妇女联合会部署的工作,推动本单位业务工作的开展。
(四)增进妇委会与其他妇女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,密切同工会、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联系,共同做好医院的群众工作。
(五)建立和完善议事规则、学习培训、工作会议、活动组织、人才培养和推荐、评比表彰、维权及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。
主要任务
(一)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
(二)教育和引导妇女发扬自尊、自信、自立、自强精神,提高思想道德素质、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,成为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时代新女性。
(三)开展“巾帼建功”“五好文明家庭创建”和“女性素质工程”“巾帼医卫在行动”等活动,组织培训、交流和研讨等活动,提高妇女的理论素养、知识水平和工作技能,弘扬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。
(四)推动并参与有关妇女发展政策的制定和落实,向有关部门反映妇女的意见、建议和要求,代表妇女发挥民主参与、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作用。
(五)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,协助医院及有关部门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。(六)宣传、表彰妇女先进典型,建立妇女人才信息库,定期向有关部门和上级妇女联合会推荐妇女人才,促进妇女人才成长。(七)完成医院领导及医院妇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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